为扎实推动“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新左旗检察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学习会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莹主持并作重要讲话,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印发的《全区政法机关涉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从基本案情、案件办理情况及典型意义进行详细剖析,引导检察干警引以为鉴,举一反三,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践行执法司法为民理念,树立主动服务意识。
会议要求:
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自觉。全体干警要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讲话精神,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两个确立”作为最深刻的政治信念,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重要的政治原则,把“人民至上”作为最根本的“国之大者”,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要坚持能动履职,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狠抓司法理念转变做优刑事检察,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注重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以强化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针对涉企业执行案件长期未结案的问题,开展涉企执行案件专项监督;以非诉执行监督为抓手做实行政检察,扎实开展“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以稳规模提质效为重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通过检察履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创新创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要抓住“关键少数”,强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担当。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对标《全区政法机关涉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再次深入对照检视,认真排查整治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员额检察官等“关键少数”要发挥带头作用,认真查找是否存在重打击、轻保护,法律政策界限把握不准,长期“挂案”不办,滥用刑事司法政策的问题,严格规范公正高效执法司法,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新左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